在外省讀書、工作,前后總共有7年時間,陳娟和摯友感情非常深厚,一起走出了曾經的心魔,不再那麼自卑了。她們變得成熟、自信,才有足夠的精力積極工作,還升了職。
25歲的陳娟,和相戀2年的男友結婚,徹底定居在外省。
從25歲到31歲的這6年里,陳娟再沒回家一次。
她覺得那不是她的家,是一個非常恐怖的火坑,回家無異于往火坑里跳,父母和弟弟都像是吸血蟲,他們是不會輕易放過她的。
她的態度很激烈,一提到父母和弟弟就異常激動,因為當初差一點她就沒能和男友結婚。
男友家庭條件一般,買房買車娶陳娟,象征性給了8萬8彩禮錢,結果當天就被陳娟的父母攆出家門。
他們要求女婿給 30萬彩禮錢,如果不給,過幾天就要把陳娟嫁給廠里一個35歲的男人。
陳娟知道這個男的,她上小學時這個男的上高中,他臉被燒傷了,但家里很有錢。
最后陳娟的男友賣了新車,又借了錢,才給出這30萬,和陳娟結了婚。
而陳娟父母轉手就把這30萬拿去, 全部給了剛上大學的兒子,一分錢都沒給女兒留。當時陳娟只覺得自己像是被賣出去的一樣,丈夫簡直是在替自己 贖身。
所以婚后這6年,陳娟根本不愿意回家。
陳娟覺得,就這樣跟他們老死不相往來是最好的,以后有任何事,她都不參與,也不管,她想做到六親不認的地步。
她的丈夫和摯友都很能理解她的想法,就不再提她家人。
然而父母卻主動來打擾她,托人打聽到女兒的電話和住處,天天給她打電話,讓她回家看父母,給父母養老。
陳娟非常生氣,反問父母: 「30萬賣身的錢還不夠你們花的?還有臉找我?」
父母聞言大吃一驚,沒想到欺負了這麼久的女兒還能說出這麼硬氣的話。
父母厚著臉皮提出要女兒養老,但陳娟拒絕了。
她放出話:「大不了你們就去法院告我,到時候讓我每個月給你幾百塊,我就按那個數給,其他的你們想都別想! 不是說養兒防老嗎?錢都給他了,讓他給你們養老去!」
後來陳娟的父母還真的千里迢迢過來,到她單位鬧、到她家門口鬧,氣得陳娟辭了職,硬是一分錢也不給。
最后父母真去法院告她了,陳娟就按照法院判的錢數給。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
代表者: 土屋千冬
郵便番号:114-0001
住所:東京都北区東十条3丁目16番4号
資本金:2,000,000円
設立日:2023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