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反應的保命之道,熟記高反的癥狀,誠實面對,不逞強。如果癥狀惡化,「立刻」下撤往低海拔。
高原反應很常見!但幾乎都是輕癥,我們不需要過度畏懼。
高原反應的分類與診斷標準為何?
1.急性高山癥(Acute Mountain Sickness, AMS):
發生機會約為36%。
癥狀:診斷標準是一定要有頭痛,加上頭暈、噁心嘔吐沒胃口、疲憊虛弱、睡眠困難。
診斷標準:在海拔2500米以上地區,頭痛加上其他四個癥狀至少出現一項。
2.高海拔腦水腫(High Altitude Cerebral Edema, HACE) :
發生機會約0.5%-1%。少見,但是有可能會致命。
癥狀:走路不穩、意識改變或神智狀態改變(人、事、時、地、物混淆)、發生急性高山病。
診斷標準:在海拔3000米以上地區,以上三者至少出現兩項。
3.高海拔肺水腫(High Altitude Pulmonary Edema, HAPE):
發生機會約0.5%-1%。少見,但是有可能會致命。
癥狀:運動表現急速下降、極度疲憊、胸悶或胸漲、乾咳或咳血。
病癥:中心型發紺(嘴唇、鼻子無血色)、至少一邊肺部有蘿音或氣喘哮鳴聲、心跳加快及呼吸加快。
診斷標準是:在海拔3000米以上地區,癥狀及病癥各出現至少兩項。
哪些人比較危險?哪些人比較安全?
比較危險的人是:從居住地到登山口快速上升高度的人,沒有登高山經驗者,以及有高山癥病史的人。在孩童,體適能落在最差的後四分之一,以及過度肥胖者,也會增加高山癥的發生率。比較安全的人是:緩慢上升速度。
高山病要怎麼處理?
其實,高山病,只要能誠實面對或是報告自己的癥狀,就可以做到早期辨識。而且,只要不逞強,暫時拋棄掉「不甘心」的心情,該撤退下降高度、就撤退下降高度,該原地停留、就原地停留。任何人,就都可以在高山上與很常見的高山病和平共處。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高山癥患者,只要確實依循《高山病的黃金律》來處置,甚至不需要用到藥物,就可以保全生命。
《高山病的黃金律》的原文改寫及並加以說明如下。
第一條:在高海拔的任何病癥,都應先假定是高山病,直到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
高山病是在高山地區最常見的疾病,但如果經過適當的處置,可以有效避免傷亡。所以,高山上發生的癥狀都應被先假定為高山病,依照高山病處置原則來應變。至于「證明是別的疾病為止」,這是病患下降至平地就醫時,由醫師來費心即可。此外,如果病患最後證實不是高山病,也會因為被假定為高山病,採取下撤,而更有機會及早接受到醫療照顧。
第二條:絕對不要帶著高山病的癥狀上升高度或進入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
一旦發生了急性高山病、高海拔腦水腫或是高海拔肺水腫時,絕對不要再進一步的上升高度,因為上升高度會讓缺氧更嚴重,進一步加重病情。也不要進入不利于救援或撤退的環境(例如:前後都是斷崖之宿營地,或是下撤需要超過一天的宿營地...等)。因為一旦情況變嚴重,尤其是病患變成無法行走、需要他人背負時。會增加外援進入所需要的資源及時間,以及增加隊友自行將病患脫困下撤的難度與危險。
第三條:如果癥狀正在惡化,「立刻」下往低海拔及「立刻」脫離不利救援或撤退的環境,以便利外援進入時及早會合、協助撤出。這時候的撤退,應該是要在隊伍能力可及之下,風、雨、雪、白天、黑夜無阻,不可以因為任何理由而耽擱
所謂情況惡化,包含以下六種:
1.經由藥物治療或原高度休息後,癥狀持續,沒有緩解之跡象。
2.經由藥物治療或原高度休息之後,癥狀反而變的嚴重。
3.治療後反而出現其他新的嚴重的癥狀,這可能是病情惡化或是出現其他疾病。
4.進展到高海拔腦水腫或高海拔肺水腫。
5.病患已經虛弱至無法行走。
6.病患意識改變。
都需要立即下降到高海拔,緊急脫困就醫,不然至少要脫離不利于救援或撤退的環境,以便利外援進入時及早會合、協助撤出。這時候的撤退,應該是要在隊伍能力可及之下,風、雨、雪、白天、黑夜無阻,不可以因為任何理由而耽擱。
第四條:絕對不要將患有高山癥的病人單獨留下。
雖然高山癥多數為輕癥,但還是有可能在短時間癥狀惡化,甚至死亡。所以把這些病人單獨留下是很危險的,例如:單獨留在營地休息,其他人員離開營地進行活動。這不但罔顧人命、不道德、且恐怕觸犯刑法上的遺棄罪。
適當的方法應該是,這些病人可以留在營地休息,但是要有隨隊醫護或是了解如何處理高山病的領隊或嚮導陪同,且這位陪同人員應該要和隊伍及山下留守人員保持通暢的通訊管道,並應定時回報病患情況。以便一旦病患情況變嚴重,可以及早緊急應變。
【結語】
高山病很常見,多數是輕癥,兒童的高山病發生率稍微比成年人高一些,快速上升速度是最重要的危險因子。量血氧飽和度,無法預測高山癥。紅景天無法預防高山癥,緩慢上升高度以及事先的高度適應才能預防高山癥。
高山癥的保命之道,熟記高山癥的癥狀,誠實面對癥狀,不逞強,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嚴格依循高山病的黃金律,萬一忘記了就趕快下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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