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簡直和我當年的情況一樣。
當年情人節期間我前女友要去海南玩,準備的時候沒跟我說。臨近情人節了,我問她打算怎麼過的時候她才告訴我她都計劃好了。
海南,租的公寓,三男三女。
我當時也沒多想,就覺得去海南也挺好的,就說一起去吧,反正情人節呢,在一起怎麼過都有意義。沒想到她不同意,理由是公寓里一共就六個床位,住滿了再去人不方便。我心說我這天南海北都跑過的人能被這點事難倒?要麼我在客廳打地鋪,租金算我一份,要麼我單獨租住都行。沒想到她還是不同意,要麼說太不方便了,要麼說太委屈我了會讓她心里不好受,就連她媽媽出面幫我說話也都不行。
那時候想得簡單,真心覺得她是對我好的,既然她這麼安排好了,強求也沒意思就由她去了。
後來分手后才知道,那次一起同行的一個男生,她已經仰慕已久了,而那次行程是那個男生考入國外大學的畢業旅行。具體他們是什麼關系或者發生了什麼我都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不過復盤一下整件事發生問題的點:
1、一方的外出旅行計劃沒有提前跟另一方一同計劃,甚至獨自計劃好了都沒有主動告知——這又不是什麼驚喜!
2、面對問題的矛盾點,一方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時另一方沒有積極配合,選擇推諉迂回,其目的并不是為了讓兩個人一起去做些什麼,反而是為了自己能去做些什麼。
3、家人的勸解也沒有作用,這在我這里是個個案了。
我覺得類似的情況無論男女都應該引以為戒。遇到類似的情況都應該好好思考一下自己在另一半的心里到底處在什麼樣的位置。
至于題主的情況,有一點描述并不清晰——題主女友的閨蜜的意見,是她本人直接跟題主傳達的?還是題主閨蜜轉述的?
這點的重要性在于,提出這個反常意見的人具體是誰,就是題主女友的閨蜜本人還是題主女友借閨蜜之口提出的?
具體應對建議如下:
1、如果題主和女友的關系已經有明顯裂痕,建議題主放棄深究,借由這次事件直接分手。
2、在自己對情況一頭霧水的情況下。
首先、搞清楚他們的活動地點及活動主題。
其次、鄭重地告知女友自己希望參加這個活動,然后查閱相關露營知識,在不過問女友的情況下直接在網上把相關裝備置辦齊全(注意到貨時間,最好差不多同時到手)。
再次、把準備好的東西拿給女友看,告訴她自己已經做好準備了,希望自己可以參加這次活動,并在臨近的幾天仔細觀察女友的反應。
A、如果女友表現出急躁、抗拒,這里建議題主立馬把到手的東西退貨,認真考慮分手事宜。
B、如過女友表現出不置可否或是欣喜,則帶上東西放松地享受旅程,在這個過程中留心觀察他們小群體的關系即可。如果大家都很放松,則在旅行結束后跟女友閨蜜溝通一下,表達自己這次玩的很開心,同時可以欣賞和享受跟他們群體一起活動的過程,并期待以后得類似活動(如果你這次真的玩的很開心的話)。
至此,希望這次事件可以圓滿結束,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如果兩個人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哪怕是私下,只要是雙方都認可),那麼在類似的公開活動中一方提出陪伴另一方都是非常非常非常正常且有擔當的行為。對這種行為的制止才是反常的。
死去的答案突然攻擊了我!你們是怎麼把一年前的答案翻出來的?
我看評論區還有人嘲諷我,那我就順便說說我為什麼把答案寫成這樣。
我年紀在知乎應該是比較大的了,從小家里對我的教育就少,關于兩性之間關系的就完全沒有,為零。二老自己相處的方式更可以說是反面教材,所以在這個問題上吃了不少虧。雖然現在自己當家長了,會把自己知道的教育給孩子,但當時看到題主這個問題我就覺得有類似疑問的肯定不只我一個人,于是我就把自己思考的結果跟大家分享以下。而且我也不是什麼聰明人,這些東西想了快十年才想通,也還是偶然在朋友閑聊的時候才想明白,之前都是自己一直在自己對兩性關系想當然的理解里沒走出來。也才明白「愛」是種能力,不是人生來就有的,既需要學習也需要鍛煉。
而我對這件事情這麼在意,是因為當時的我有能力也有經驗像我答案里的方式去處理,如果我選擇這種方式去解決問題,有些問題也會盡早發現,讓我認識到有些事情不是我想的那樣。
但是我當時就受限于自己的認知里,沒有這樣做。雖然這個問題里的很多答案跟評論都在明示或者暗示答主的女友出軌了,也雖然我也認為這個可能性很大,但是我寫這個答案的時候還是希望答主能行動起來,努力去觀察、探究自己愛的真相,總有人值得你這樣用心去愛,不是這個就是下一個,而你越早的學會、鍛煉自己愛別人的能力,那個值得的人就會越早出現。
祝大家都能找到屬于自己的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