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相關數據表明,1989年,因賣淫嫖娼被公安部門查處的人數就達到了10萬,此后嫖娼人數還是不斷增長。
被譽為「中國性學第一人」的潘綏銘教授曾公布了一組數據,我國在上世紀90年代后半期實際賣淫嫖娼人數為每年250萬~1000萬。
當這個數值越大,也就意味著大多數人人前人后有著兩幅面孔。
人前,他是一個光鮮亮麗,愛妻顧家的好男人。
人后,他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選擇嫖娼。
前段時間,刷到一個讓人三觀盡毀的視頻
湖北黃岡的一次掃黃行動中,在一個小房間內抓獲了三名嫌疑人
一男,兩女。
員警抓獲時,男的正在穿褲子,邊穿邊抬頭告訴員警說:「待會兒我還要去接孩子放學。」員警瞬間就愣了一下,愣是也沒想到,一位父親會在接孩子回家前,找了兩位小姐嫖娼。
小馬今年34歲,是一名銷售,工資除去日常的正常開銷并不會剩余很多。
這些年,小馬陸陸續續談過一些女生,但是對方最后都選擇了分手。小馬認為自已的要求并不高,找一個普通的女人,有工作就行,兩個人一起攢錢買房,然后生孩子過日子。
去年,朋友給小馬介紹了一個女人。她比小馬小三歲,有過短暫的婚史,不過沒生孩子。她長得挺漂亮的,也是農村讀書出來,在一家小公司做前台。
小馬對她挺滿意的,說來比較膚淺,小馬喜歡她的長相。她的反應比較平淡,但還是互加微信了。
後來兩個人勉強確定了戀愛關系,平常吃飯看電影,都是小馬付錢。遇到節日什麼的,小馬會給她發個小紅包。交往三個多月的時候,她終于答應跟自已上床,就在小馬的出租屋。
小馬努力想表現好,然而事與愿違。
小馬感覺很挫敗,也覺得對不起她。女生好像也不滿意,事后讓小馬出去,說她想一個人待著。那次之后,小馬又跟她提過上床的要求。但是她跟小馬說,她性冷淡,一個月只能跟小馬做一次。
小馬覺得很無語,因為小馬認為自已找女朋友,或者娶老婆,其中一個目的,就是要解決[生·理·需·求]。一個月一次肯定是不夠了,甚至覺得那還不如自已繼續單著。在小馬看來,一個月跟她戀愛的花費,都可以找兩三次小姐了。
那兩個人在一起,到底圖啥呢?
在這個問題上兩個人誰也說服不了誰,小馬忍受不了,就跟她分手了。雖然有點兒遺憾,但小馬并不后悔。他認為,作為伴侶,連最基本的需求都滿足不了我,交往下去也是浪費時間浪費金錢。
情人節當天,女生突然聯系小馬,雖然兩個人分手了,但是沒有刪除微信,日常的聊天也沒有,連朋友圈也沒有點贊。小馬想著既然對方主動找自已,那估計還有機會,先吃飯,吃完飯說不定還有后續。
于是,小馬在答應和女生吃飯之后,主動給對方發了520的紅包,女生收到紅包就說自已臨時有事來不了。
沒過幾天,女生又主動來約小馬見面,那天發生了一次關系,事后,女生又不搭理小馬了。小馬很疑惑,他找到我問:
拉拉,你知道嗎?我花在她身上的錢都可以找好幾次了,甚至服務品質比她還好,我不就是想著能夠好好談一段戀愛嗎?我知道找小姐不安全不衛生,所以我才想著找個固定的伴侶,戀愛結婚的。
也不知道為什麼,每次都是如此,都是分手。
很多女性在咨詢過程中,很多次問道:
為什麼他明明知道這件事如果做了,很有可能會失去家庭,甚至于會染病,工作受到影響,他還是做了這件事?
其實同樣的問題,當網絡上公開名人嫖娼的時候,下面的評論也會出現這樣的語句:
糊涂啊!你真的糊涂啊!你前途那麼好,怎麼會做這樣的事情呢?
這個問題,其實每個人都會有自已的答案。為什麼很多男人會那麼喜歡去風月場所,哪怕冒著那麼大的代價呢?
翻開歷史,人類歷史上面的嫖妓文化是在春秋時期就出現過,這是最早的歡樂場所,是奇國賢相管仲開設的,當時的目的是為了為國庫創收。而當時的齊桓公能夠成為五霸之一,有一部分是靠妓女能夠主獻身。
歡樂場所是絕大多數男人的「極樂世界」,有錢有勢的男人,哪怕是已經有了妻子去了小妾,但依然沒有辦法阻擋他們去歡樂場所;那家貧無法娶妻生子的男人,找小姐是他們除了找「五指小姐」之外唯一的解決渠道了。
當我們看到近代史的過程中,不難發現中國歷史上很多大家都有過嫖娼史。郁達夫回國后在安徽安慶任教,他給自已的獵艷對象設置了三個條件:年紀大的;相貌丑的;無人問津的。他認為這樣的女子生意不好,所以服務起來就會非常用心。
徐志摩在和陸小曼結婚之后,1931年6月25日,應胡適之邀離家赴北大任教的徐志摩在給陸小曼的信中寫道:「說起我此來,舞不曾跳,窯子倒是去過一次,是老鄧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但沒過幾個月,他就食言了。
1931年10月1日,徐志摩在給陸小曼的信中再次坦承了自己逛窯子一事:「晚上,某某等在春華樓為胡適之餞行。請了三四個姑娘來,飯后被拉到胡同。對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說有他不妨事。
如果說在民國時期,列數那些嫖娼的人,這是一個非常龐大而豪華的陣容,這里面會有:陳獨秀、辜鴻銘、袁世凱、吳佩孚、郭沫若、蔣介石......
1949年新中國成立之后,隨著妓院關張、妓女被改造、賣淫嫖娼非法化,嫖客們的春天也結束了。嫖妓究竟有什麼魅力,引無數男人競折腰?是人類本性的正常釋放,是畸形的病癥,還是幽暗人性的原罪?
1、去找娛樂場所的小姐,是男人們解決[生·理·需·求]和欲望,最低成本的途徑
我們正常的一段戀愛關系,先得從認識、相處、曖昧、確定關系,才能走到戀愛,在這樣的情況下,男人是需要付出相對應的時間、精力、財力;但是對于小姐來說,他們只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便可以得到一段時間的「戀愛享受」。
但是,男人們也很聰明,他們也并不會選擇這樣的女子進行結婚,因為對于他們來說,結婚是需要一個穩定的存在,畢竟也需要講究面子和門風,很顯然,找小姐結婚,不管從哪方面來說,都是不劃算的。
2、去找娛樂場所的小姐,是男人最快可以解決[生·理·需·求]的途徑
我們不難發現,在古代,結婚的年齡都是非常早的,甚至很多男還在很小的時候就已經定下了娃娃親,除去普遍壽命不長的原因之外,還有一部分是因為到了這個年齡段,對應的[生·理·需·求]就會涌現。
當時女性是有非常高標準的貞操要求的,所以這也促使了很多女生只有在訂婚或結婚的時候才愿意和對方發生關系;這對于男性來說,是一個比較折磨的時間。
那相比之下,找小姐是一個最快最便捷的途徑,只需要拿出一部分的錢,就可以得到很好的「服務」。
(甚至在有一些圈層里面,是非常看不起處男,所以有些男生暫時性找不到女朋友的時候,就會去花錢和小姐做,好像這麼一想,處男并不值錢,甚至還得花錢去脫去這樣的外衣。)
3、去找娛樂場所的小姐,極大程度上滿足了男性的「支配權」和「控制權」
在潘綏銘老師在《生存與體驗》中所說的那樣,「嫖娼的動機,有時在‘性’外。」
當然,不可否認,很多人去選擇的時候,一定都是為了性而產生的行為,但是對于李某峰、李某迪身上就已經不是只是為了解決[生·理·需·求]。他們可以再交易過程中擁有絕對的權利臣服,這其實是非常具有誘惑性的。
因為伴侶只是伴侶,但是對于提供服務的人來說,只要提供匹配的價值,或者是超過其加碼的金額的時候,她便可以成為給予絕對服從服務的商品。
你支付財務,我在這個時間里面提供對應的服務,這種直接簡單的金錢交易,能讓大部分嫖娼的人在短時間內短暫地控制一切,例說對眼前這具身體的絕對控制權。這是在伴侶身上絕不可能得到的,因為在親密關系里,我們總在強調的,是彼此尊重,是有情感基礎的水乳交融。
男性嫖妓的本質,是欲望投射的無法滿足和長期歷史遺留的習慣,是一夫多妻轉為一夫一妻時的欲望凝視沒有得到有效的剝離。
在世俗的眼光下的親密關系,兩個人之間的性關系其實是一種很重要也非常有效的鏈接,甚至在很多關系當中,占比是非常重的。
而這意味著,我們都希望通過此行為獲得開心和快樂,都想要看到對方最原始的一面,而無關乎身份地位年齡等等。
當我們看到自已的伴侶最赤子的模樣時,也是我們產生真正鏈接和情感的時刻,而這種親密感會讓兩個人捆綁的更緊,更想要擁抱對方。
一對伴侶能夠擁有這樣的深度親密感,這會讓兩個人在日常的生活中產生更多的心靈交匯的瞬間。而且,當兩個人是有愛意,有承諾,有深度的親密感和信任的去發生性行為,這會比「約炮」(嫖娼)的性更具有滋養和快樂的價值。
能夠與長久的固定伴侶建立一段彼此都滿意的性關系,并且兩個人都可以體驗到深度的快樂和幸福感,這會比完全依靠新鮮和刺激產生的性關系的難度大的多,這也需要更多的智慧。